2013年印刷设备器材的进口关税有三个变化:一是将包括柔性印刷版在内的5种感光材料产品从实施从量税改为实施从价税,二是增加包括宽幅喷墨印刷设备在内的2种印刷设备器材商品税目,三是对3种印刷设备器材的征税方案进行调整。
日前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《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》(税委会〔2012〕22号),宣布从2013年1月1日起,我国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。与2012年相比,2013年设备印刷器材的进口关税有三个变化:一是将包括柔性印刷版在内的5种感光材料产品从实施从量税改为实施从价税,二是增加包括宽幅喷墨印刷设备在内的2种印刷设备器材商品税目,三是对3种印刷设备器材的征税方案进行调整。
5款感光材料产品改为实施从价税《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》的附表3为《进口商品从量税及复合税税率表》,该表显示,我国对感光材料等47种商品继续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,税率维持不变,对5种感光材料产品实施从价税。这5款产品分别为“未曝光照相制版用激光照排片”、“未曝光照相制版用PS版”、“未曝光照相制版用CTP版”、“柔性印刷版”、“其他未曝光照相制版用感光硬软片”。以上5款商品均规定条件,即任何一边>255毫米。按照最新的关税规定,这5款商品2013年的普通税率均为50%,最惠国税率均为10%。
《进口商品从量税及复合税税率表》中有关印刷设备器材调整部分(从左到右依次为商品名称、普通税率、最惠国速率) 值得注意的是,这5款商品在2012年均实施从量税,普通税率为70元/平方米,最惠国税率为3.7元/平方米、8.1元/平方米和15元/平方米不等。从实施从量税改为实施从价税后,将有利于根据商品价格的变化合理收税,避免过低或过高的税负。 增加2种印刷设备器材进口商品税目《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》的附表4为《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》,共有20种印刷设备器材被列入该表,税目比2012年多2种,分别为“切纸机用横切刀单元”和“297mm<幅宽≤360mm的喷墨印刷设备,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”。
其中,“切纸机用横切刀单元”的最惠国税率为8%,2013年建议暂定税率为3%。“297mm<幅宽≤360mm的喷墨印刷设备,可与网络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”的最惠国税率为8%,2013年建议暂定税率为5%。
3种印刷设备器材征税方案调整
在《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》附表4的《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》中,有3种印刷设备器材进口征税方案调整,这3种印刷设备器材商品名称如下:
四色平张纸胶印机,对开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≥17000张/小时;对开单张纸双面印刷速度≥13000张/小时;全张或超全张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≥13000张/小时;五色及以上平张纸胶印机,对开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≥17000张/小时;对开单张纸双面印刷速度≥13000张/小时;全张或超全张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≥13000张/小时;苯胺印刷机(柔性版印刷机),线速度≥350米/分钟,幅宽≥800毫米。
其中,四色平张纸胶印机、五色及以上平张纸胶印机的对开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,均由2012年的“≥16000张/小时”更改为2013年的“≥17000张/小时”;苯胺印刷机(柔性版印刷机)的线速度,均由2012年的“≥300米/分钟”更改为2013年的“≥350米/分钟”。此外,这3种商品2013年的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与2012年相比没有变化。2013年建议暂定税率分别为7%、7%和3%,最惠国税率均为10%。
《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》中有关印刷设备器材部分(从左到右依次为税则号列、商品名称、最惠国税率、2013年建议暂定税率) 据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高级顾问、标签印刷分会名誉理事长谭俊峤介绍,之所以调整这3种印刷设备器材的关税方案,是因为国内已有企业可以达到2012年版关税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应标准,出于对民族企业的保护而进行调整。